肇事司机在天河法院受审,法院宽严相济判其缓刑 新快报讯 记者 黎秋玲 实习生 黄凌丽 报道 司机驾驶货车搭乘全家人,重大超载并在高速公路上超速驾驶,可怜与同向行驶的牵引车产生碰撞,酿成司机女儿逝世亡,妻子重伤,司机自己跟其女儿的男友人也受轻伤。近日,1.76私服,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斟酌闹事者有自首情节和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等特别情形,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妻子为肇事丈夫求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24日23时许,揭某某驾驶江淮牌轻型货车在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右线破交桥邻近路段,梦幻古龙私服,疏忽行车平安,超速行驶和严重超载,致其驾驶的货车与前方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相撞,造成乘坐在货车驾驶室内的女儿揭某玲当场死亡、妻子唐某某受重伤、女儿的男朋友唐某受轻伤、揭某某本身亦受轻伤及车辆损毁的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揭某某留在现场踊跃协助救援。经交警部分认定,揭某某承当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2010年11月24日,揭某某在公安人员的电话通知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揭某某妻子唐某某表示,本人的伤情较为严峻,无奈自理,须要丈夫的照料,而其家庭因本案造成女儿死亡、丈夫被拘捕羁押而发生重大变故,盼望法庭不要查究其丈夫的责任。 考虑情况特殊对其轻判 法院以为,揭某某违背交通运输治理法规,未按操作标准保险驾驶及严峻超载驾驶,以至发生重大交通事变,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负事故重要义务,其行动已形成交通肇事罪。揭某某案发后留在现场帮助救济,后在公安职员的电话告诉下自动到公安机关接收处置并如实供述犯法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本案的被害人多为揭某某的近支属,且表现体谅揭某某,可对其酌情从轻处分。法院考虑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和其家庭已遭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终极裁决被告人揭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欢送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本日微博热门(编纂:SN021) |
